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10-08浏览次数:66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以及《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和程序要求,评选出特别优秀的学生。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二、名额分配

2022-2023学年江苏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0个。各二级学院按照《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报名额分配表》(附件2)要求,在大二、大三学生中择优推选,及时报送。

三、日程安排

1.10月08日—10月12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二级学院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附件1)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提出本学院建议名单,并在本学院醒目位置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材料(《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4))(需签字盖章)、电子材料(附件3、附件4)于10月12日前报学生工作处。纸质材料交学生工作处廖老师,电子材料发至邮箱:1135375525@qq.com。

特别提醒:江苏省国家奖学金评审组对国家奖学金申报有严格的时间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按时、完整地报送国奖材料,有不理解或有疑义的请及时与学生工作处沟通。

2.10月13日—10月16日:学生工作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及智育成绩和综合素质排名、奖项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复核,报学校奖助评审委员会差额审议,并上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3.10月17日—10月23日:学生工作处将审议通过后的名单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将审批表提交江苏省国家奖学金评审组进行初审。

4.10月24日—10月25日:江苏省国家奖学金评审组初审通过后,学生工作处打印获奖学生申请表,交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5.10月26日:学生工作处将国家奖学金纸质材料专人报送至省教育厅复审。

    四、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尽快启动相关工作,务必按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作放弃处理。相关事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1: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3: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获奖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