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班级: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集体的引领示范作用,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集体荣誉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2019级、2020级全体同学
二、评比依据
严格按照《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评比项目
集体荣誉奖
1.先进班级:占学院班级数的 20%
2.文明宿舍:占学院宿舍数的 20%
四、评比时间
请各学院于3月16日前将评选结果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7256781@qq.com,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108办公室张芳老师处。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