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医药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至少获得一次二等奖学金;
2.无违反《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制度的行为;
3.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
4.在申请、偿还助学贷款和就业过程中诚实守信;
5.在校期间受表彰(指学校正式发文的表彰如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至少二次(优秀实习生按一次表彰计算);
6.优秀毕业生占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5%。
二、申报时间
6月1日至6月18日
三、上报材料
各二级学院请于6月19日下班前将优秀毕业生情况汇总表和优秀毕业生名单盖章后提交至学工处108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上报至邮箱:407256781@qq.com。
四、公示
根据各学院上报名单,学工处会同团委审核,报学校审定后公示,公示三天,对无异议者给予表彰。
五、表彰
学校将颁发“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以后个人档案的存档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