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凡符合条件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用工申请表》(附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0月11日下班前提交给学生工作处108办公室,联系人:张芳,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407256781@qq.com。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智力服务、劳动服务和促进学生职业发展为主,并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学生学习情况及工作性质。所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应适宜学生参与,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校园管理,不能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主业。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6日